- 索引号:2309010001/2020-00331
- 分类:桃山区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桃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0-03-31 14:04:00
- 名称:桃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桃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桃政发〔2020〕17号
- 文号:桃政发〔2020〕17号
- 关键字:人口普查
- 时效:现行有效
各社区服务站、万宝河镇、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黑龙江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9〕15号)和《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七台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七政发〔2020〕2号)要求,为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掌握我区人口变化和发展趋势,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积极应对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对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我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各社区服务站、万宝河镇和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市委九届、区委七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普查,切实将普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普查顺利开展。
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成立桃山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社区服务站、万宝河镇要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本区域普查工作。
三、周密安排,强化落实
落实经费保障。国务院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全区所应承担的普查经费,由区统计局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做好普查经费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节省开支。
精心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从有关单位抽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选聘人员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以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单位岗位,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
广泛宣传动员。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研究制定普查宣传方案,做好普查宣传策划和具体实施。要充分运用主流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填报普查项目,为普查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密切配合,明确职责
各社区服务站、万宝河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独立负责普查工作。统计部门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实施;宣传、政法、财政、发改、公安、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社区服务站、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五、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普查效率
推进信息技术和资料共享。普查登记采取电子化方式,由普查员使用平板电脑或者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倡导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申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流程加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六、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
各社区服务站、万宝河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将依法行政落实到普查全过程。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普查目的,不得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
区级普查机构要加强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区统计局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附件:桃山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桃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
桃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印发
附件:
桃山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尹训河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副组长:关国林 市公安局桃山分局副局长
王海龙 市公安局戍企分局治安负责人
曲宏宇 市自然资源局桃山分局局长
王淑英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钱 芳 区统计局局长
杨晶伟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国安 区住建局局长
隋立权 区发改局负责人
成 员:倪英杰 市市场监管局桃山分局局长
纪洪淼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杜晓东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军 区委网信办主任
孙 伟 区统战部主任科员
孙福全 桃山区武装部军事科科长
张 超 区税务局副局长
刘国鑫 区财政局局长
于丽丽 区人社局局长
张跃军 区教育局局长
王丽波 区医保局负责人
董茂忠 区民政局局长
郑长兴 区司法局局长
时明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严庆德 区统计局副局长
王权赫 万宝河镇镇长人选
潘祥军 银泉社区党工委书记、服务站站长
李 江 安康社区党工委书记、服务站站长
孟泽林 运销社区党工委书记、服务站站长
黄 镇 长青社区党工委书记、服务站站长
佟春常 同仁社区党工委书记、服务站站长
周利东 文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服务站副站长
田立民 祥和社区党工委副书记、服务站副站长
王树军 朝阳社区党工委委员、服务站副站长
王欣娜 学府社区党工委委员、服务站副站长
汪忠祥 东方社区党工委副书记、服务站副站长
娄秀辉 运管社区负责人
王云峰 东正社区负责人
陈 弘 花园社区负责人
姜腾飞 桃山社区负责人
左克海 旭日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钱芳兼任。